兩警涉向商人洩謀殺案資料 轉介區域法院審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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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12/22 12:29

最後更新: 2016/12/22 1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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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潘政祁攝)

兩名警務人員涉將一宗謀殺案之機密資料轉交疑犯友人,從而建議疑犯如何面對警方調查,以換取金錢報酬,兩名警務人員及涉案疑犯友人分別被廉署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與協助及教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案件今提堂,3人暫時毋須答辯,案件將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,3人准保釋候訊。

涉案3名被告包括警員李潤福(47歲)、警署警長葉國良(50歲)及商人洪偉明(46歲)。控方今早要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並將案件押後以準備轉介文件,獲裁判官批准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9日再訊,期間3名被告分別准以1萬至2萬元保釋候訊,3人並需定期往警署報到,離港前24小時需通知廉署。

兩名警務人員面對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,兩人於前年10月8日至去年6月5日期間,將涉及死者黃文健的一宗謀殺案之機密資料,向商人洪偉明披露,並由洪轉告兩名涉案疑犯,3名被告又討論案中證據強度,以建議兩疑犯應如何應對警方調查,兩名警務人員就此索取金錢回報。洪則被控教唆李、葉兩人作出上述不當行為。